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关于促进青少年科技社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6/05/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全国学会,各高校科协:

《中国科协关于促进青少年科技社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中国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科协

2026年5月9日

中国科协关于促进青少年科技社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青少年科技社团是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重要力量。为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促进青少年科技社团高质量发展,夯实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储备,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聚焦国家科技战略、贯彻协同育人要求、注重实践实效工作原则,汇聚科协系统及社会资源,不断壮大青少年科技社团力量,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中国科协常委会组织建设专门委员会设立高校科协联络组,负责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社团建设总体规划和推进实施,日常工作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组织实施,面向由高校批准设立、校科协联系指导的科技社团和依法设立的以15—24岁青少年为服务受众的科技促进机构开展联系服务。相关工作力量职责如下:

(一)高校科协发挥枢纽作用。高校科协是青少年科技社团工作体系的重要枢纽。高校科协要协同校内有关部门为科技社团提供专家指导和资源支持,组织或协调本校科技社团参加科技实践、科技竞赛、学术交流、科普宣传等活动,加强对科技社团骨干的思想政治引领和专业能力培养。

(二)地方科协加强统筹协调。以省级科协为主,兼顾有条件的计划单列市等地市级科协,负责加强本地区资源统筹和组织协调,组织本区域内青少年科技社团开展交流活动。

(三)社会力量联动支持。鼓励支持相关全国学会、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与青少年科技社团建立联系,为其提供参与高水平学术交流、科技实践等活动机会,组织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入选者作为学术导师指导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助力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

三、大力开展联系服务

(四)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向社团开放。动员全国学会、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普中国”等资源平台,为青少年科技社团提供日常科研训练、学术交流、创新实践、成果转化、国际交流等支持和服务,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前沿科技解读与创新方法指导,通过跨区域、跨学科的实践交流,搭建青少年科技社团科研实践与交流平台。

(五)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培育模式。依托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等品牌项目,建立以赛促建、以赛促训、壮大社团、服务人才的工作模式和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

(六)加强青少年科技社团价值引领。将弘扬和传承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作为青少年科技社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活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国情研修体系,开展青少年科技社团骨干专题培训,引导青少年遵守科研规范、坚守学术诚信、树立报国理想。

四、加强条件保障

(七)加强资源统筹支持。中国科协依托青少年科技社团支持计划,协同地方科协系统引入全国学会等资源,服务青少年科技社团开展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活动,为科技社团提供科创资源、专家指导、活动经费等支持;联合专业力量,构建覆盖广泛、精准供给、开放共享的资源服务平台,逐步形成校内外协同、产学研融合的创新人才培育支持机制。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设立“青少年科技社团种子基金”,吸纳社会力量支持科技社团实践创新与成果孵化,深化协同育人机制。

(八)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各高校科协要把青少年科技社团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推动建立校内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精准掌握科技社团的发展需求,积极链接校内外科技创新资源,为科技社团提供高水平科研实训资源支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社团的价值引领,将弘扬和传承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贯穿于社团建设发展全过程,通过为社团选派科学家导师、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等活动,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引领与专业指导,确保青少年科技社团建设工作高效、规范、有序推进。

(九)促进社团交流发展。各地科协立足本地区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青少年科技社团发展的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强化系统支持与业务指导,统筹组织本地区青少年科技社团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常态化交流活动,充分激发青少年科技社团的创新活力,不断提升社团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和育人实效。

(十)推动资源开放共享。全国学会等社会力量立足各自专业领域资源优势,推动各类国家级科技资源平台向青少年科技社团开放,为社团开展高水平科研探究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


来源:中国科协